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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爱民
2026年03月12日 20:12   点击:[]

一、个人简介

欧爱民,1969年出生,湖南武冈人。海南大学纪检监察学院二级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第十二届、第十三届湖南省政协常委、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湖南省高校学科带头人等。主要从事宪法学、党内法规研究,主持国家社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等各类课题60余项,在《中国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商研究》《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湖南省社会哲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湖南省高校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南省优秀教师、宝钢优秀教师奖等10余项。被评为2009年度湖南省最具影响力的法治人物、2019年度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人物、全国普法先进个人。

二、科研项目

1、《党规与国法关系的合宪性调适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17AFX008);

2、《中国共产党关于纪律处分原理研究》,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24FDJB003);

4、《中国宪法事例分析的类型化研究》,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09BFX016);

5、《党内法规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研究》,国家重大项目子课题( );

6、《宪法学中国化研究》,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课题(NCET-12-0723);

7、《宪法实践技术路径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06JA820035);

8、《党规与国法的相互关系与衔接研究》,中国法学会重点专项课题(CLS(2016)ZDZX07);

9、《部门法的宪法规制——以违宪审查为视角》,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资助项目(03SFB2029);

10、《辽宁、吉林民族政策法规评估》,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2023HX013);

11、《企业生命周期的国内外比较研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课题;

12、《关于坚持发展民主政治,纵深推进湖南全面依法治省研究》,湖南省社科规划办研究阐述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重大招标课题(17ZD09);

13、《建立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体系与责任体系》,湖南省社科基金智库重大项目(20ZWA10);

14、《党内法规重大理论问题研究》,湖南省社科学术精品重大课题(20ZDAJ012);

15、《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纪法共治理论及其原创性贡献》,湖南省社科重大课题(XSP2025WT009);

16、《二元宪法论》,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课题(06ZC69);

17、《湖南法治指数构成与推广应用研究》,湖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办课题(12YBA285);

18、《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考核评价体系》,湖南省法学会课题(18HNFX-C-005);

19、《湖南省政法领域党内法规制度研究》,湖南省法学会课题(20HNFX-B-003);

20、《中国宪法事例的分析方法研究》,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09A098);

21、《党的领导入法入规研究》,湖南省教育厅重点项目(20K120);

22、《教育行政案件类型及其诉讼程序研究》,湖南省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XJK01BZ011);

23、《行政诉讼特别程序研究》,湖南省教育厅一般项目;

24、《宪法诉讼研究》,湘潭大学博士启动项目;

25、《法律实践性教学“当事人模式”研究》,湖南省教育厅教改课题;

26、《法学实践性教学的4M模式的理论与实践》,湖南省教育厅教改课题;

27、《湖南省法学学科同盟章程研究》,湖南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JG2016B051);

28、《新文科背景下涉非经贸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创新与实践》,湖南省首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

29、《党内法规人才培养路径研究》;湖南省教育厅教改课题;

30、《湖南省中小学生“防溺水”若干规定》湖南省教育厅委托项目;

31、《湖南省临时用地办法》立法后评估,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课题;

32、《湖南省临时用地办法》修订项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课题;

33、《湖南省网络法治建设五年行动规划(2023-2027)》,湖南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课题;

34、《湖南省邮政条例》修订项目,湖南省邮政公司委托项目;

35、《湖南省14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后评估》,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课题;

36、《湖南省184部地方性法规的清理》,湖南省人大常委会课题;

37、《衡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十三五规划》,湖南省衡阳市人民政府课题;

38、《衡阳市国土法律咨询项目》,湖南省衡阳市规划局委托课题;

39、《湘潭市权力清单编制工作》,湘潭市人民政府课题;

40、《湘潭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湘潭市人大常委会课题;

41、《溆浦县基层治理法治化评估指标体系》,怀化市溆浦县人民政府课题;

42、《长沙县星沙街道依法行政体系建设》,长沙县星沙街道课题;

43、《医疗设备行业管理体制研究》,湖南省工商管理局课题;

44、《法治湖南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编制》,湖南省司法厅课题;

45、《法治村居评估指标体系建构》,湖南省司法厅课题;

46、《司法行政部门指导法学教育研究》,湖南省司法厅课题;

47、《湖南省安全生产与应急管理法规政策体系研究》,湖南省应急厅课题。

三、代表性论文

共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其中CSSCI来源期刊50余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15篇。

1、《论宪法实施的统一技术方案——以德国、美国为分析样本》,载《中国法学》2008年3期;

2、《论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宪法适用的技术方案》,载《法商研究》2008年第3期;

3、《论法律明确性原则的宪法适用的技术方案》,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8年第1期;

4、《聚众淫乱罪的宪法学透视——以制度性保障为视角》,载《法商研究》2011年第1期;

5、《论基本权利保障的技术方案——基于数学思维的分析框架》,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10年第2期;

6、《德国宪法制度性保障的二元结构及其对中国的启示》,载《法学评论》2008年第2期;

7、《论市民宪法》,载《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1期;

8、《立宪主义语境下对我国宪法权利属性的考问》,载《法学评论》2006年第2期;

9、《我国犯罪概念的宪法学透视》,载《法商研究》2006年第4期;

10、《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就业院校歧视》,载《光明日报理论版》2015年05月11日;

11、《组织处理类型化的立规回应与四维逻辑阐释》,载《法学论坛》2023年第4期;

12、《专家组织学位管理权的立法回应》,载《行政法学研究》2024年第3期;

13、《言论的类型化及其法律保护》,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5第6期;

14、《权利与原则:撩开说话的法律面纱》,载《河北法学》,2006年第3期;

15、《财产权的入宪路径与民主检验》,载《河北法学》,2008年第1期;

16、《修正的思想市场理论与言论的双轨保护》,载《社会科学研究》,2005年2期;

17、《违宪行为的法理分析》,载《求索》,2005年4期;

18、《借鉴与建构:行政诉讼客观化对中国的启示》,载《求索》,2004年8期;

19、《论行政诉讼客观化》,载《求索》,2004年7期;

20、《不当联结之禁止原则及其使用方案》,载《湖南师范大学学报》,2008年第4期;

21、《法律品格的宪法保障》,载《湘潭大学学报》,2008年第6期;

22、《我国刑事没收的宪法学透视》,载《湘潭大学学报》,2009年第5期;

23、《住宅权宪法保障的类型化分析——比较法的视角》,载《湘潭大学学报》,2011年第1期;

24、《上海、重庆试点开征房产税何以能通过宪法之门》,载《湘潭大学学报》,2012年第1期;

25、《现代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特点——兼与我国相关制度比较》,《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02年第5期。

26、《宪法是什么? 》,载《吉首大学学报》2007年3期;

27、《论宪法的效力——兼论最高人民法院1955年、1986年批复的正当性》,载《湘潭大学学报》2004年第2期;

28、《我国出租车准入制度的宪法学检验》 ,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11年2期;

29、《论市民宪法的品格》 ,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30、《违宪案件具体审查探讨》,载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04年1期 [21] ;

31、《个案法律之禁止原则及其适用方案》,载《湖南社会科学》2011年3期 ;

32、《论象征性言论及其保护》,载《时代法学》2004年第5期;

33、《院校歧视的违法性分析与法治途径》,载《思想理论教育》2015年第8期 ;

34、《宪政建设的困惑与出路——评胡肖华教授< 宪法诉讼原论>》,载《湘潭大学学报》2005年第5期;

35、《党内法规法定概念的评述与重构》,载《湘潭大学学报》2018年第1期 ;

36、《正当性、类型与边界——党内法规溢出效力的理论建构》,载《湘潭大学学报》2020年第5期;

37、《党内法规的双重特性》,载《湖湘论坛》2018年第3期;

3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语境下党内法规特性的考问与澄清》,载《湘潭大学学报》2019年第3期;

39、《论党内法规的识别标准》,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2019年第1期;

40、《合署办公的宪法学思考——以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创制为样本》,载《广西大学学报》2019年第6期;

41、《党内法规的执行构成及其要素优化》,载《河南社会科学》2020年第5期;

42、《党的领导与中国法治特色》,载《理论视野》2020年第4期;

43、《党的领导法治化的复合模式及其实施路径》,载《吉首大学学报》2020年第2期;

44、《论城管执法行政裁量基准的制度定位》,载《江汉论坛》2019年第12期;

45、《混合性党规的正当性证成与适用范围——党政联合制定党规的一种理论回应》,载《中南大学学报》2020年第1期;

46、《全面从严治党须从机关党建抓起》,载《红旗文稿》2019年第12期;

47、《第五次宪法修正案蕴含的党规与国法关系》,载《理论与改革》2019年第6期。

4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概念之重构——以党内法规法属性定位为视角》,载《湘潭大学学报》2021年第6期

49、《应急领域强化党的领导的法治路径——以党规与国法的统筹推进为视角》,载《学习与实践》2021年第4期。

50、《新时代党内法规备案审查制度升级的四个面向》,载《法治现代化研究》2021年第4期。

51、《论党内法规责任的类型化建构》,载《理论探索》2025年第4期;

52、《双笼关虎:权力限制法治化的中国式表达》,载《理论与改革》2023年第5期;

53、《党规国法有效衔接视域下村级组织负责人“一肩挑”的法治化路径》,载《河南社会科学》2023年第5期;

54、《党内法规合法性审查标准的学理分歧与理论建构》,载《湘潭大学学报》2025年第2期;

55、《论纪法衔接的“双轨三维”结构》,载《理论探索》2023年第2期。

四、成果获奖

1、《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总论》,湖南省第十六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湖南省委省政府,2025年);

2、《破译宪法的实践密码》,湖南省第十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湖南省委省政府,2010年);

3、《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论》,湖南省第十五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湖南省委省政府,2022年);

4、《湖南法治的个案推进——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为样本》,湖南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三等奖(湖南省委省政府,2012年);

5、《宪法实践的技术路径研究》,湖北省优秀博士论文奖(湖北省人民政府学位办,2008年);

6、第五届中青年宪法学者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中国法学会,2008年);

7、湖南省优秀教师奖(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人社厅,2022年)

8、宝钢优秀教师奖(2017);

9、《建构“当事人”参与型教学模式,培养高素质应用”法律人才》,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教育部,2012年);

10、《聚焦国家战略,服务地方发展,构建“1+N”特色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模式》,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教育部,2012年)

11、《构建参与型教学模式,培养法律应用人才》,湖南省高校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南省教育厅,2010年);

12、《创新体验式教学法 造就德法兼修的社会主义法治人才》,湖南省高校教学成果一等奖(湖南省教育厅,2019年);

13、湖南省第三届研究生课程思政课堂教学大赛人文社科类一等奖;

14、湖南省第二届研究生课程思政课堂教学大赛人文社科类一等奖;

15、湖南省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案例征集评选一等奖(湖南省委教育工委,2013年);

16、湖南省2009年度最有影响力的法治人物(湖南省依法治省办公室,2010年);

17、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人物(湖南省司法厅,2019);

18、CCTV2011法治人物湖南十佳(华声在线,2011年);

19、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2022)。

五、著作

1、《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关系论》(独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

2、《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总论》(独著),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

3、《党内法规责任论》(独著),法律出版社2024年版;

4、《党内法规学导论》(独著),中央编译出版社2025年版;

5、《党内法规法学》(参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6、《破译宪法的实践密码——基本理论·分析方法·个案考量》(独著),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

7、《宪法实践的技术路径研究——以违宪审查为中心》(独著),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

8、《行政法学若干理论问题研究》(合著),湖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9、《法学实践性教学“当事人模式”的理论与实践》(合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10、《中国宪法事例分析的类型化研究》(独著),湘潭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11、《全面依法治省:让民主法治阳光照耀三湘》(独著),湖南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12、《地方立法学》(副主编),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六、教学改革

在传统的模拟法庭、法律诊所的基础上,创立了法学实践性教学的“当事人模式”。该教学模式要求学生在研究当前热点问题的基础上,以当事人的身份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身份启动相关法律程序,并通过各种途径推动相关法律问题的解决。该教学模式实现了我国法学教育的一个转变:从课堂到实战,具有“真实性”、“公益性”、“参与性”等特点,并融“理论研究”、“实践操作”、“关注民生”于一体,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理论研究能力、职业技术能力、社会交往能力与社会责任感。

当事人模式在湘潭大学法学院实施得较为顺利,取消长沙路桥费、废除“驾考合一”制度、删除“身高歧视”、挑战“出租车特许经营”、质疑“国家药监局医院自制医用氧红头文件”、取消“夫妻投靠户口不合理条件”、建议启动“天价过路费司法解释的合法性审查程序”等教学事例在全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力,成为该教学模式的经典。对此,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都市频道、长沙政法频道、法制日报、湖南日报、京华时报、潇湘晨报、法制周报、湘潭晚报等数十家全国主流媒体进行了大量的报道。对于由欧爱民教授所创立的当事人模式,《半月谈》、《中国教育报》、《法制日报》、《团结报》、《湘潭晚报》、《湘潭大学报》等给予了专题报道,在全国的影响力逐渐扩大,并被其他院校所借鉴,相关教学成果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湖南省高校教学成果一等奖。

七、社会兼职

1、湖南省第十二届、十三届政协常委;

2、第九届民进湖南省委常委、第八届民进湘潭市委主委;

3、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廉政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

4、湘潭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员;

5、湖南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湘潭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娄底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常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湘潭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咨询专家;

8、湖南省“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

9、湖南省司法厅特约监督员、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湖南省监察委员会特邀监督员;

10、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长沙市委法律顾问、衡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湘潭市重大决策咨询专家、湘潭市公安局特聘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