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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共筑保密防线,师生人人有责
2025年06月20日 09:16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简称《保密法》,于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0年4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2024年2月27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保守国家秘密法,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2025年5月1日,是新修订的保密法实施一周年,今年国家保密宣传教育月的活动主题是“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让我们一起学习保密知识,共筑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

一、国家秘密是什么

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二、保密工作是什么

保密工作就是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出发,将国家秘密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和时间内,防止被非法泄露和利用,使其自身价值得到充分有效地实现所采取的一切必要的手段和措施。

简言之,是指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密切相关的保守国家秘密的一切活动,它包括保密立法,保密宣传教育,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研制、开发和应用先进的防窃密、泄密的技术设备,依法进行保密检查监督,追查处理泄密事件等。

1.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作为普通公民,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做到以下几点:

(1)提高保密意识,时刻牢记保密责任,不随意谈论、传播国家秘密。

(2)谨慎使用网络和通讯工具,不通过不安全的渠道传输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例如,不使用私人邮箱、即时通讯软件发送涉密文件。

(3)妥善保管涉密资料,如工作中的文件、图纸等,不将其带出工作场所,防止丢失或被盗。

(4)发现身边有泄密隐患或泄密行为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高校师生的特殊使命

(1)科研领域:高校承担大量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实验数据、技术参数、未公开成果等均可能成为窃密目标。

(2)涉外交流:国际合作与学术活动中,需严格审核外方人员背景,避免敏感信息通过非正式渠道外流。

(3)日常管理:教学档案、学生信息、内部文件的管理需遵循保密规范,防范信息泄露。

国家安全与利益关乎每个公民的福祉,保守国家秘密是法律赋予的义务,更是对国家和民族的忠诚担当。2025年保密宣传教育月,让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意识、严谨的行为规范、科学的风险防控,共同筑牢维护国家秘密安全的校园防线,为国家安全与发展贡献坚实力量。

三、保密教育之谨防身边的泄露